告警管理制度(报警管理处置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997 202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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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告警管理制度,以及报警管理处置制度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告警管理制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报警管理处置制度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工厂监控报警管理制度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各科室: 为保证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告警管理制度的安全, 保障监控中心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1. 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 根据岗位职责设立监控中心管理员, 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 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2. 中心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监控机房管理职责, 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3. 中心管理员应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 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 不得无故中 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监控工作结束后,相关设备 应及时关闭.
4. 中心管理员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中心禁止放置易 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中心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保管,确保中心安全.
5.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中心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 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 , 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6. 中心内应保持清洁,保证中心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 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7. 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 并做好书面情况记 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8. 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并与中心管理员做好交接. 如需中心管理 员进行配合的,中心管理员应予以协助或陪同.
9. 除中心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
10. 中心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做好情况记录,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集中精力,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二、日常值班实行中心人员轮流值班制,夜班两人,白班四人,遇法定节假日照常值班,值班表由综合科负责制定。
三、严禁在监控中心内吃饭。监控员由于吃饭或其它原因离开监控岗位可能超过三十分钟的,监控科领导必须安排他人代班。
四、监控员在无人代班的情况下离开监控中心超过十分钟的必须报监控管理员登记且离岗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五、严格监控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有外来人员进入时,必须及时电告监控科相关领导并简要说明事由。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打闹。
六、值班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系统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在操作权限内认真操作。
七、加强请示报告,对上级指示要雷厉风行、令行禁止。
八、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监控中心内整洁和室温稳定。
九、接班人员不得迟到,交班人员不得早退。
十、交接班要严肃认真,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
十一、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明工作情况,接班人员在认真核对上一班次的监控记录确认无误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遇有重大事件需要推迟交接班时,由交班人员继续处理情况,接班人员积极协助并尽快熟悉,接班人员在确认能独立处理情况后进行交接班。
十二、交接班过程中不得中断工作。
十三、交接班登记主要内容包括:
1、交接双方姓名;
2、交接班时间;
3、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
4、系统运行情况;
5、各种安全工具、消防器材、开关钥匙及有关工具情况;
6、监控中心卫生维护情况;
7、其他。
监控中心监控员管理制度
一、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
二、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严格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擅入监控中心。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时,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有关情况。
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严重污染事故、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告警管理制度了的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当班人员应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查看,如遇污染物浓度超标等系统报警情况按三级报警工作流程进行处理。
六、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确定问题来源并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运行记录。
七、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中心。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得打瞌睡、扯闲谈、吃零食,不得在监控中心吃饭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室温稳定。
九、监控中心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
十、交接班前认真核对监控数据记录,认真打扫监控中心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污染源监控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定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十一、监控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监控数据,保持数据的真实性、连续性、准确性、统一性、完备性。
十二、监控员不得擅自更改、虚假填报相关的监控数据,如出现实际数据与填报数据不符的情况,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监控分中心必须建立完整的监控档案,定期将各种监控数据及各种工作记录、登记表进行整理、编号后归档。
十四、监控员不准私自做连班。
监控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一、如遇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一)系统设备故障或损坏;
(二)重大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
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问题,具体操作如下:
(一)监控平台方面的问题,致电请示监控科科长。
(二)监控数据方面的问题,致电询问数据分析科。
(三)系统设备故障方面的问题,告之运行维护科。
(五)重大污染事故或突发性事件,请示上级领导。
(六)监控业务方面的问题或其他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问题,致电请示监控科领导。
三、监控员须定期向监控中心报告监控平台运行情况。
四、定期将各种监控数据、分析报告向有关科室、领导报告。
五、所有登记表应及时交至综合部进行存档保存。
六、及时反馈上级指示的执行情况。
监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安全事故、数据泄密事故的发生,保证监控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安全设施建设,监控中心、监控室、配电间等设施要配齐并按时更新消防设备,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进入监控中心。
三、监控中心晚上要及时落锁,有专人负责,严格防盗,严禁麻痹大意。
四、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玩游戏,上网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监控员必须严格遵守数据保密制度。
六、监控中心内的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监控中心数据、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人传阅。
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完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八、办公电气设备在不使用时,特别是操作人员离开房间时,必须切断电源。
九、在清洁设备时,不得将水滴入地板、控制台及监控设备内,严禁湿手接触电源。部分设备有特别要求的,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清洁。
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值班监看制度
一、厂区监控系统由中控室负责监控,由运行部负责监督检查中控 室的工作。
二、中控人员负责作好厂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四、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六、负责中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七、严禁非中控人员进入中控室。
八、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每天下午5点之前向运行部办公室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第二章 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一、厂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有毒危险药品库房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其他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3天。
二、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运行部主管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六、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 安全保密制度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厂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运行部,运行部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厂内安全巡检。
二、中控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应立即上报运行部主管人员,并安排班组人员去报警现场检察情况,弄清报警原因。现场检察人员将现场情况报告中控值班人员,中控值班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火灾采取《火灾突发应急预案》,人员溺水采取《溺水应急预案》。
三、如发现外人强制入侵报警(翻越厂区围墙),中控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运行部主管人员,并组织班组人员到现场阻止入侵,问询入侵原因,做相关记录,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
第五章 工作人员岗前培训、人机演练制度
一、新入职员工按照公司培训制度进行岗前培训,其中包括监控系统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二、新入职员工在接受相关培训后,需进行考核,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其考核成绩作为入职的参考。
三、公司按照相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的演习,其中包括监测系统突发情况的操作演练;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熟练程度将被记录,作为职务晋升的参考。
第六章 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立即报告运行部。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二、 运行部安排维修班组定期检察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 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中控室。
四、严禁带零食进入中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以上是三份资料,您可以参考一下!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第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
(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
(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
(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第八条 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第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第十一条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第十二条 对紧急和非紧急报警、求助的出警时限,由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区或者城镇规模、警力资源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决定并予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第三章 受理报警第十三条 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旗)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第十六条 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第十七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酌情派警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第十八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缓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快平息事态。第十九条 对接报的自然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灾害的种类、程度派警处置,同时报告分管负责人。第二十条 对接报的管辖暂不明确的地区发生的案(事)件,应当先指定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再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报警信号及商场保安摄像监控系统。
二.熟练和掌握中央监控、消防报警等设备的技术性能及操作方法,熟悉本商场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设备的分布情况及摆放点。
三.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和其它物品,当班者应对使用的设备和物品负有全部责任,交接班时应对物品的种类、数量及完好程度进行检查登记。
四.当值时必须高度集中精力,严密注视监控屏上各种动态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岗位,消防系统报警或接到报警电话,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就近的安防员赶赴现场予以确认,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五.与固定岗、巡逻岗经常保持联系,随时通报有关情况,处理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领班。
六.对监控、报警仪器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当监控报警仪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维修部门,协助维修部门尽快排除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对于联系工作的电话,要热情礼貌地应答接待,对客人打错或误打的报警电话要耐心解释,沟通要表达清楚,避免误会。
八.工地时要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而带来之事故及设备损坏,由当事者负责,并追究一切责任。
九.未经部门主管允许,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消防中心,消防中心内严禁打私人电话或占用消防电话。
十,严禁在监控室内进行非工作性质的活动,严禁吸烟。
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制度2
消防监控员岗位职责
一、消防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
二.负责检查和测试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灵敏和完好程度;
三.交班人员在交办前半小时对消防监控设备进行认真全面检查,填写各项记录,做到不漏不错项目齐全;接班人提前10分钟到岗,认真进行交接班;
四.交接班检查内容包括: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室内及设备的卫生,各项登记记录,通讯、警用器材等设备物品的数量和完好情况;
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爱护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改动设置;
六.当班人员应根据他人提供的或从监控器观察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录像并做好相关记录;对发现的治安刑事、火灾等案件和事故,应迅速按程序进行处理;
七.监控器内所监视到情况与内容均属保密,严禁外传,不得向无关人员介绍宾馆监控设备情况;
八.值班时要按规定着装、注意行为规范,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热爱本职、监守岗位、操作规范、一丝不苟、勤于钻研、熟悉业务、勇敢果断、大胆细心;
九.积极配合内保巡逻人员的工作,认真完成宾馆及部门下达的各项临时工作;
十.遇特殊、紧急情况监控室值班人员有权发出的紧急呼叫,指挥调动部门其他人员;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其他临时性任务;

消防火灾报警控制主机报警信息保存管理规定

一、公司信息室负责监控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告警管理制度,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负责对该系统实施维修保养。
二、火灾报警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原器材、线路。属保修内容,立即通知保修单位修理、保养,并记录在案。
三、消防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时间上报公司,限期解决。
四、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消防设备故障,可以由早班维修工进行维修。
五、值班员应熟悉火灾报警系统的报警信号与各火灾监测点之间的对应和编排。
六、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保养项目计划表》进行检查告警管理制度
1.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各项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是否正常,有无指示灯损坏或异常,进行主、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消防设施每日保养记录表》中,自检功能检查步骤如下:
(1)按自检键,让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
(2)然后按消声键,消去控制器的声音。
2.每月检查:
(1)完成每日检查保养全部内容。
(2)控制器主要工作电压测试。
(3)公共场所烟感器、温感器安装倾斜度不大于45度,与底座接触是否良好,外观是否洁净完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人为的损坏、挪用,按其价格值20%予以处理,空瓶未及时更换的每瓶扣考核0.5分,情况严重者,依法处罚。
3、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安环科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车间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安环科由安环科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安环科统一管理。

油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凡因公进入油库必须持有公司保卫科或厂安环科发放的要害部位登记本,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入库人员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他火种。库内禁止吸烟,禁止外露鞋钉的鞋攀登油罐,未经保卫部门批准,禁止在油库外照相、绘图,油库门口、墙上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牌。
3、油库禁止动火,如因检修需要动火焊补时,需经安全部门批准,办理“动火证”施工单位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4、油库工作人员,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并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油库内及服务业区夜间作业时,必须安装防爆灯具,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
6、储罐凡有排气呼吸阀、安全阀的,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保持阀门完好。
7、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油库工作人员要懂得消防知识,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 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 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 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 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厂内“三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旅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消防条例、规定等各项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厂方检查,服从管理。
2、凡进入我厂施工的“三队”必须与厂安全科签定《消防安全合同》,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防火防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3、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厂安全科申领《易燃易爆部位申请表》,经安环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如在厂内搭建临时工棚的,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油灯和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警,会正确拉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补救。
6、 棚内必须配有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
汽车库、铲车库、拆炉机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该三个车库都属于油类、可燃部位,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严禁烟火。
2、岗位人员对所属部位应正确配备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3、库内严禁乱拉电缆电线和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准超过100瓦。
4、库内不得堆放油布、棉纱、废纸等易燃易爆物品。
5、库内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类。
6、岗位人员应加强对各种车辆的正确认识和保养。
电磁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本站所室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电磁站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部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必须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3、发生电器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扑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4、所属电缆层、沟、电容器,严禁烟火,确保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岗位人员都要掌握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部位安全。
6、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
风机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一、 严禁明火,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 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及时更换,保持灭火机的完好率,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灭火机的使用方法,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
三、 必须保持风机房内卫生清洁,不得有任何易燃物,照明等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四、 严禁动火,必须动火时,要请动火许可证。
五、 工作人员要有防火意识,加强巡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六、 库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
高低压配电室及主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二、 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 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四、 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补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五、 所属电缆层、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却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六、 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七、 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
液压站、稀有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 站内严禁明火,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 保持站内清洁,地面不得有油污,不得堆放杂物、易燃物。
三、 站内不许有完好、适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做到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灭火机使用方法。
四、 生产、检修中需动火时,要申请办理动火证,切实做到各项防范措施。
五、 站内使用的照明必须是防爆装置灯具。
六、 站内工作人员严禁脱岗,应加强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
禁火区域动火的安全管理制度
凡是使用,储存可燃气体(加热炉煤气区域、可燃气体、油库、液压站、电缆层仓库,在上述区域内因抢修设备和管道,使用电焊、气体气割等工具进行焊补、切割或其他方式明火作业之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采取防火措施。
1、禁止区域的动火或明火作业应严格掌握,动火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凡能够拆卸的,应事拆下、移动非禁火区动火。
2、根据动火时万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影响程度和危险性,动火项目实行分一级(公司级)二级(厂矿级)三级(车间级)审批管理,一级动火是大、中的工程项目施工中,动火时有可能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危险的,由动火单位制定动火方案,报公司公安分局(保卫处)公司安全处审核,经公司分管经理或总(副总)工程师批准,二级动火是指在一类的要害部位120#汽油清洗间、精轧机、装配机;二类要害部位润滑、液压系统设备本体和管道动火、动火前24小时,由动火单位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应写清动火时间、地点、动火部位原因、工程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安全监护及安全措施)报安环科审查,经安环科对动火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签署意见后,由车间(科室)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动火。如加热炉、煤气管道有煤气泄露现象时,由厂调召集安环、机动科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共同制订详细动火方案,由厂领导批准安环部门应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厂领导必要时要亲临指挥。
3、夜间抢修时如必须在禁火区动火,由动火单位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由车间调度或班长任工程负责人,并指定一名安全监护人)报经厂调审批,并在(车间主任签字)位中签字方可动火。
动火负责人人应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并仔细查看120#汽油使用点、燃气管道、润滑、液压系统油箱、设备、本体和主管道严禁在夜间动火。
4、煤气管道及相关阀兰、阀体上动火和加热炉抽堵盲板、点火作业时,由安环科负责办有关动火手续,并由安环科负责与公司负责煤气防护站联系和组织厂内相关科室做好现场安全、消防、保卫、救护工作。
5、动火执行必须经过培训领取操作合格证专职焊工或其他明火作业职工,“动火执行人”和“安全监护人”要认真验看动火许可证,严格执行,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6、不得擅自延长动火时间与扩大动火范围,如在原定时间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动火时间应重新办理手续。
7、动火工具(焊接、乙炔瓶、氧气瓶)停放位置均按规定执行,不准乱拖、乱拉。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值班维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 熟悉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
二、 积极参加上岗前的专门培训,上岗后经常参与有关培训、熟悉掌握本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三、 值班和维护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去完成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工作。
四、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依照消防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操作。
五、 对本建筑各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和应用,做好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
六、 定期(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加温,加烟试验,以确保火灾、自动报告系统可靠运行。
七、 设备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维修,通知有关部进行维修,并协助有关维护人员工作,以保证消防控制系统室内设备安全运行。
八、 给单位领导当好消防工作参谋,协助有关领导作好消防工作。
九、 火灾时应及时对地方消防部门119火警台报告,同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进行有效抢救,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消防部门指挥灭火工作。
十、 在系统报告时,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应严肃、认真、冷静、进行检查。查看现场是否真有火情,以防止系统误报及时验证火灾发生后全面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情。
十一、 认真填写系统记录和运行卡,保持消防控制室内外整洁卫生。
十二、 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多功能会议室工作人员安全消防制度
一、 熟悉各类电器设备的性能和用途,正确使用各种器材。
二、 每次使用后,认真进行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的烟头、明火及各类依易燃物品。
三、 工作人员离场前必须关闭所有电器,切断总电源,并按防盗要求关好所有门窗和锁。
四、 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警情况向119报警。
五、 多功能会议室是我厂职工政治、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平时严禁堆放其他物资及易燃品,确保使用安全。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冬季生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凡须生火取暖的单位,必须以厂领导同意后,由厂安环科、保卫科到现场审验合格后,发放“生炉许可证”,方可生炉使用。
2、未领“生炉许可证”的单位,严禁生炉取火烧饭。生炉时,严禁使用各类易燃气体(包括油类、乙醇、香蕉水等)、气体引火。
3、火炉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炉灰应指定地点堆放,并将炉灰用火浇透。
4、火炉应固定在验收时指定位置,不许随意挪动,炉,周围不准存放易燃物品。
5、室内使用的炉火必须安装金属烟筒,烟筒上严禁使用小插板或用洞、孔。烟筒穿过可燃墙、窗时,必须在其周围用难燃材料隔离开。要定期清除筒内积灰。
6、当取暖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睡岗。室内要保持通风整洁,不得用火炉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
7、凡在我厂区施工的“三队”工棚内,一律不准生炉取暖和烧饭,更不准使用电炉、液化气取暖烧饭。

作为参考用一下吧

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告警管理制度了加强和规范酒店告警管理制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内旅客、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告警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酒店领导定期组织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酒店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部门须具备完整的消防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酒店内有各种明显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酒店人员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值班负责人、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统计好值班经理安全消防巡查记录。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酒店内所有区域,包括停车厂、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酒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酒店内部门开关必须有专人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冰箱开关等统一由专人开关,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部门下班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
13、前台、餐厅吧台、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度过高引起火灾。
14、吧台酒水及装饰物的摆放要与照明灯、射灯、装饰灯、警报器、消防喷淋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酒店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值班经理,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同时酒店经常组织小组不定时的检查线路及电源,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整改。
2、部门经理、主管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口头或书面材料)。
3、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告警管理制度;限期未整改者,进行相应处罚告警管理制度;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检查酒店员工相关的程序是否了解,是否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切合实际的措施。
以上规定希望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仓库、厨房特别注意事项
仓库
1、仓库的主通道宽度不少于2m,通道保持畅通。
2、库房中不能安装电器设备,所有线路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商品保持一定距离。
3、消防喷淋头距离商品必须大于50cm。
4、库房中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
5、易燃易爆商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存放,不能与其他商品混放。
6、仓库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与杂物。
厨房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报修和临时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部直至隐患消除。
2、使用燃气,须设有当班安全员,负责燃气的当日监管工作。
3、燃气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不懂燃气知识,不得操作燃气具。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须按程序报工程部进行改造。
5、使用燃气具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特别是点火程序,应按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操作。
6.不要将重物压在输气管上。液化气罐禁止碰撞敲打,严禁用火烤等方法对液化气罐加温。
7、燃气操作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使用炉灶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得离人,防止中间火焰熄灭,漏气遇火发生爆炸。点火时,必须遵循先点火、后开阀放气的程序。
9、经常检查灶具及管道有无泄漏、软管有无老化,发现漏气应立即停用,打开门窗,不准动火和电气开关,同时报告供气部门。
10、对安全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检查,不得挪用。 关于告警管理制度和报警管理处置制度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告警管理制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报警管理处置制度、告警管理制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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