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象云智能告警平台的分派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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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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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晚9时许,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西安公安”发布信息,公开回应微信公众号“狗先生”关于散布西安市限制养犬工作的不实言论。
西安警方回应称,4月24日,微信号“狗先生”以《西安?你就这么爱打狗》为题发表文章,对西安市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开展犬类限养稽查工作发布断章取义、混淆视听的不实言论。西安警方称,文章为博眼球,以“西安发布紧急通告”的标题,红笔标注“通告要求:一律实行拴养,不得出户,禁止一切时间的户外遛狗”和“凡犬被携带至户外或公共场所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收缴或捕杀”等内容。
其实,上述严禁在户外遛狗的紧急通告为2003年5月10日西安本地媒体的一篇报道,是针对“非典”时期,为控制疫情所发布的特殊政策。各大网站在当年均有转载。《西安?你就这么爱打狗》中张冠李戴,将“非典”时期的政策与目前正在开展的专项行动图片进行拼接。
文章中针对西安养犬登记证收费标准进行重点标识,说:“一般的价格是500,价高时800,审批300。”实际情况是,《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2011年11月24日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于2012年2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第二十条明文规定:“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按年度缴纳限养费。养犬人、养犬单位缴纳的限养费,在财政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下,专项用于限制养犬管理工作。”根据省、市物价和财政部门的文件规定,公安机关按照重点限养区初次办理限养登记费用500元、年度审验费300元,一般限养区初次办理限养登记费用200元、年度审验费100元,助残犬免费办理养犬登记证,绝育犬办理养犬登记证减半收取的标准进行收费,并向养犬人出具发票。文中所谓“有时800元”的说法无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西安警方明确表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狗先生”关于西安市限制养犬工作的不实言论已涉嫌散布谣言,并影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现已将违法线索通报属地公安机关并请求依法处理。
民警提醒遇七类事 ,可打110。
1月10日,民警在西安钟楼地区举行宣传活动,向市民散发110宣传资料。
1月10日是全国第32个“110宣传日”,本次宣传的主题是“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据了解,西安110去年全年接警量为1921141起,较2016年同比下降6.02%,日均接警量为5000余起,其中不少为无效报警。
1月10日上午,西安110在钟楼邮局门前开展宣传活动,现场群众仔细观看了普及110常识的展板,了解110的受理范围,如何正确使用110以及微信、短信报警应注意的事项等。现场特警、消防等警种展示了警务技能和警用装备,民警为市民讲解防盗防抢防骗常识。
西安110报警服务台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受理全市110电话报警、紧急求助、网上报警、短信报警、微信报警以及群众举报和投诉。近年来,西安110主动适应西安警方紧急提醒!我市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感的新要求,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社会、紧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2017年西安110全年接警量1921141起,较2016年同比下降6.02%,这些报警中,不少为无效报警。无效报警中有些找公厕、楼道灯不亮等奇葩报警,让接警员哭笑不得。
西安警方提醒,生活中只有这7件事才可拨打110,其他的都不属于110受理和管辖: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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